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指导意见 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

03.08.2015  09:06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关于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对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作出制度安排。《指导意见》的颁发,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战略部署,填补了国家政策空白,能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凝聚实现强军目标的军心士气。

  《指导意见》明确,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应当坚持政府支持、市场主导。利用保险机构专业优势,研究开发军人商业保险产品,鼓励军队单位和军队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自愿投保,提高保险运行效率和保障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国家鼓励保险机构为军队单位和军队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在国家和军队政策制度框架内,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针对性强的军队单位团体保险产品,研究开发适用于军队房产、车辆等资产的财产保险品种,为军队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开发多样化的养老险、健康险、意外险、家庭财产险、机动车辆险、信用保证险、责任险等专属保险产品。《指导意见》同时明确,对保险机构开展军队单位和军队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保险业务,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征免税收。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