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书16104--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厅布展

22.09.2016  19:08

各展厅设计服务商:

上海理工大学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厅”设计装饰方案向社会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目的:

结合学生创新创业作品,展示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多年来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营造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 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

二、  有关情况

1、展厅主题:本次展厅设计布展要求设计者围绕“创新、创意、创业”主题,基于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精神、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结合大学生创新作品、创意作品,充分展示上理工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此次展厅面积为280平方,主要展示“上海理工大学创新创业整体情况”、“ 大学生创新成果展示”、“ 大学生创意成果展示”、“ 大学生创业成果展示”、“ 荣誉展示”等。          

2、方案内容:展厅设计布展服务。此次展厅为长久陈列,方案设计及后续维护需考虑至少两年周期。

三、  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有效存续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有从事文化艺术设计及展厅制作经历,具有独立制作工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专业会展服务公司。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队伍和专业设计能力。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本次投标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无论结果如何,招标单位不承担上述费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如学校认为必要,将电话通知入围单位来学校答辩。

四、  投标要求:

1、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完成招标必须的设计、布展,维护等全部费用。

2、  投标文件应包括单位营业执照、会展设计类的相关资质证书等与投标相关的合法文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文件中至少提供一套完整的设计效果图并附上详细的文字说明(如提供两套设计效果图,请自行排序,最多不得超过两套方案)。设计效果图文说明将是综合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各投标单位投递的纸质标书应做好密封、盖章等相关程序,并按规定做出完整的承诺和规范报价,若有遗漏各自负责。

技术负责人:李老师,电话:5508531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招标截止时间: 2016年9月30日上午10:00(标书一式二份封存并注明招标号)

标书请寄:上海理工大学公共服务中心102室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军工路516号,邮编200093)

联系电话(传真):55272339

联系人:费老师

 

                                              上海理工大学设备招标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