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火罐遭酒精灼伤 女子起诉养生会所老板娘

21.11.2014  10:36

  东方网11月21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宋小姐在接受拔火罐服务时,因老板娘曹大姐操作不当而被点燃的酒精灼伤。经鉴定,宋小姐的伤情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后宋小姐多次找曹大姐要求赔偿,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宋小姐诉至虹口区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曹大姐赔偿宋小姐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15296元。

  今年盛夏的一天,宋小姐来到她常去的养生会所,老板娘曹大姐极力地向其推荐店里新推出的“古式火罐疗法”。宋小姐听闻后很是心动,便欣然接受。

  曹大姐准备为宋小姐拔火罐。宋小姐嘱咐曹大姐小心操作,曹大姐乐呵呵地说好。谁料,就在说话间,曹大姐的手撞到了移动桌,原本放在桌上已点燃的一罐酒精瞬间倾倒,酒精带着火焰一起扑向宋小姐裸露的后背。宋小姐被送到了最近的医院进行急诊。曹大姐还为宋小姐支付了全额的医疗费和整容费用。

  后经专业机构鉴定,宋小姐左上肢及躯干部灼伤严重,遗留皮肤疤痕形成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伤情初愈的宋小姐向曹大姐索要赔偿,但因双方就赔偿的内容和数额难以达成一致。宋小姐将曹大姐告上虹口法院,要求她赔偿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529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曹大姐在为宋小姐拔火罐时,致其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并酌情给予精神损害赔偿。鉴于曹大姐已支付相应的医疗、整容费用,故判令曹大姐赔偿宋小姐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共计1050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