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23.06.2017  16:08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