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消费投诉增两成 服务类投诉首超商品投诉

12.03.2016  16:45

  

   艾能健”推销员如此忽悠老人你心安吗?

   不打针不吃药治好心脏病?40万元能量机骗你没商量

  陈女士到广州艾能健公司位于华泰宾馆的展厅了解情况。销售人员向其推荐了一系列总值40多万元的德国艾能健品牌的保健器材,包括有能量仪器、水机等产品,并宣传称:“使用后可以使机体重塑、细胞修复,不打针不吃药,对心脏病、高血压等各种疾病都有很好的效果。”陈女士深信不疑,购买后就停掉之前一直服用的高血压和心脏病药,不料不久就病倒入院。

  消委声音:消委会提醒:保健产品不能替代药品,无谓的购买使用,不仅损失了金钱,更损害了健康。

  

   优惠订单付款之后,能随便取消订单吗?

   已下单优惠商品“被取消” 知名电商借口缺货拒担责

  近年,“双十一”、“双十二”的电商大促销成为网络消费热点,在这些所谓的“网购节”期间,电商大多有各种名目的降价促销活动,而广大消费者也热衷于在此期间下单抢购“价格优惠”的商品,但一些消费者事后发现自己成功付款抢购的商品却被取消了订单,再想重新下单时发现价格已经不是当初的优惠价,因此对被取消订单进行投诉。

  消委声音:消委会表示,消费者已经付款,视为已履行了主要义务,该合同成立。经营者以收货地址、缺货等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据。

  

   电器商场,品牌促销员的承诺谁来负责?

   买完学习机下载资料谁来管

  消费者杨先生2012年在天河一家大型连锁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快易典牌学习机用于孩子的课外辅导,价值1998元。其称购买商品的时候,就已咨询孩子将来升学要用到高中课程资料如何取得,该商品促销人员当时承诺终身免费下载学习资料,杨先生因此购买了该商品。2015年杨先生因孩子升学需要更新高中课件资料联系商场时,商场告诉该销售人员是品牌的促销员,现已撤场无法联系。

  消委声音:消委会提醒,促销员口头承诺不可靠,涉及消费者权利的承诺内容应书面约定,并取得商场方的确认。同时建议电器商场管理方加强对促销人员身份标识的审查备案和促销行为的管理,避免促销员为销售业绩而做出不实的承诺,以及无法追查促销方的信息。

  

   东海堂饼屋,不实宣传责任在谁?

   为吊坠买点心哪知货不对板

  黄先生在“东海堂饼屋”(广州高品食品有限公司)购买点心的时候,看到店内摆设有一个告示板,其看后得知在“东海堂饼屋”消费满499元可以获赠合作商户“豪柏珠宝”价值199元的银质吊坠一枚。本来只想买个蛋糕的黄先生为了获得这个赠品购足了499元,拿着店家交给的票据来到合作商户“豪柏珠宝”领取了一份赠品,拿到手才知道:是一枚重量约一克、原色、外观简洁、无镂空雕花等复杂工艺,也无特别制作人证书的银质吊坠。

  消委声音:消委会表示,告示板宣称赠品价值199元,赠送条件为在东海堂购物满499元,消费者为获得该赠品在东海堂消费属于该宣传导致的行为,东海堂饼店是宣传受益人,对此宣传应承担法律责任。

  

   4S店,报价单的承诺如何兑现?

   报价单开了,承诺的优惠谁来给

  消费者尹小姐向广东鸿粤汽车销售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27万元的某品牌2.4排量运动版汽车,双方在《购车协议》约定总价格270115元,并在一份“报价单”上细分为:车价245900元,购置税21018元、保险费合计10197元、上牌费3000元。结果发现,4S店经营者提供的报价上,单车价显示为235900元(优惠1万后的车价),销售发票只开了230000元,但签订买卖合同后,该4S店经营者却对报价单的内容不兑现,发生消费纠纷。

  消委声音:消费者在该合同要约的交易条件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与经营者者签订《购车协议》属于对“要约”的承诺。报价单也具有合同效力,未经法定解除程序,经营者应对报价单的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不应以签订了《购车合同》为由,主张报价单无效。

  

   升级4G月租增加了 信号更差谁担责?

   房屋密集影响手机信号不应怪消费者

  消费者抱怨,手机从2G、3G升级到4G,每月月租增加了30~40元,但手机信号却越来越差,部分地区还经常出现不能接打电话以及上网受限。

  对此,运营商表示,消费者投诉的位置大多是在密集城区的室内或城中村区域,投诉的问题主要受房屋密集或建筑自身结构封闭等客观原因的影响,以致室内部分位置信号覆盖欠佳或强度下降。

  消委声音:消委会呼吁,如确实因线路资源问题,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并退还已交的费用。运营商有义务提供良好的手机信号,如信号问题属运营商责任,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