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承担高昂医药费 19岁单亲女孩状告生父

05.11.2014  12:13

  19岁的在校大学生小羽因骨关节疾病而接受手术治疗,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生父施先生以小羽已经成年为由不愿负担。小羽遂将施先生告上法庭,索要一半医药费。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施先生承担三分之一费用共计1.8万余元,近日,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今年19岁的小羽成长在一个单亲家庭,小羽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支付抚育费800元至小羽18周岁。2011年,小羽远赴美国就读高中,并在2013年考入美国的一所大学。

  去年年底,小羽因髌骨关节脱位暂时休学回国治疗。今年1月,小羽接受了手术,总共花费了医疗费、护具费等5.5万余元。小羽提出让父亲承担部分医药费用但遭拒绝,于是提起诉讼。

  施先生表示离婚后女儿不认自己这个父亲,自己对女儿生病住院手术的情况也并不知情。而更为重要的是,根据当初的离婚调解书,自己只需抚养女儿到18周岁。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羽虽已年满18周岁,但其仍然在高校就读,缺乏充分的经济来源,而且小羽还患有先天性的股骨踝发育不良疾病,根据医嘱短期内不宜负重活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到其劳动能力。对于刚满18周岁的小羽而言,暂时无法承受数额庞大的医疗费用,而父母作为其家庭成员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法院酌情判决由小羽的爸爸分担小羽三分之一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