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绿色金融发展着力点
绿色金融迎来快速发展期。多家商业银行近期召开的年中工作会议均提到,上半年绿色金融业务取得积极进展,下半年将进一步把绿色金融作为业务发展重要方向,持续为绿色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
强化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同样被列为下半年金融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中国人民银行不久前在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中提到,下一阶段要整体协同、加快完善绿色金融体系。银保监会提出,下半年要围绕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创新发展绿色金融。
多方合力正在扭转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滞后的态势。由于我国绿色金融起步晚,相关政策和人才储备严重不足,要从落后到跟上,再到领跑,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蓄力,更需要久久为功。而目前最迫切的,是要尽快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对绿色金融的认定标准问题。当前,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与国际主流标准存在差异,同时国内不同机构制定的标准也尚未达成一致。各地、各机构对于绿色项目认定口径、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要求均不尽相同,制约着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目前,监管部门按照发展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基本框架的总体思路,在加快推动绿色金融各项工作中取得一定进展。如研究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发布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银行间市场推出碳中和债券,建立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激励相容的评价机制,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等。下一阶段,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快统筹整合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和目录,形成统一完善的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与国际进一步接轨,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基本遵循。
二是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发展的积极性。仅从绿色信贷情况来看,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为11.95万亿元,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所需百万亿元级别的绿色低碳转型投融资规模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要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发展的积极性,尤其是提高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完善其信息披露机制和推动激励约束机制建设。
国内多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都被列为银行业重点支持项目。但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技术复杂,资金投入周期长、盈利低,银行受到外部监管和内部风控的要求较多,参与程度有限。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说,需要培养长期投资理念,增强绿色投资能力,另一方面,市场参与各方都要加快对排污权抵押贷款、碳资产质押贷款、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创新产品的探索和实践;要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市场,丰富碳衍生品等碳市场交易品种,探索建立一套有金融机构参与的金融产品、生态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绿色金融发展的方向已经明确,还需要更为切实的行动。只有脚踏实地,才能稳步向前,绿色金融发展也才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陆 敏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