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危化品禁限控第三批目录7月1日起实施

27.06.2016  22:08

  东方网记者曹琴飞6月27日报道:东方网记者今天从上海市安监局获悉,第三批《禁止、限制、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即将于7月1日实施。

  据市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李彩云介绍,第三批《目录》有较大程度的调整,与以往两批目录不同,本批目录主要由全市禁止部分、工业区禁止部分、中心城区限制和控制部分组成,新增了关于化工集中区的管理规范,与当前国家化工园区的建设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退城入园的政策“看齐”。

  第三批目录在五个方面创新点为:三批目录,层层推进适应城市安全要求;中心城区,创新方式实施正面清单管控;工业园区,细化政策封闭管理全程受控;仓储环节,科学精准施行动态定置管理;目录之外,实施登记报送落实主体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中心城区部分首次将危险化学品“负面清单”改为管理的“正面清单”,“正面清单”是指目录中列出的危险化学品允许在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进行工业化使用、运输和储存。在该正面清单内的危险化学品,可由相关资质单位按程序实施配送,而未在该目录中的其他品种,则只能以试剂形式流通。为了加强对化学品流通安全的管控,目录还指定相关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方式。例如,中心城指定区域内涉及国计民生的汽柴油、液化气、制冷剂以及工业气体等危险化学品可以专用槽车或者厢式货车方式进行配送,而规定之外的其他品种一律只能通过厢式货车运输。由此,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车辆核载进一步控制在中心城区流通的少量危险化学品,并将运输危险化学品信息嫁接到车辆信息平台上,进行实时监控。

  此外,为了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教训,第三批目录对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创新监管举措,实施“筛选比对后的动态定置管理”。要求企业对三年以来的储存品种及年动态储存量全面筛选比对;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实际经营最大量的品种进行分类,结合采购、流向等信息,依次核定品种的最小定置储存量、动态周转量和最大库存量。督促企业重新核准、明晰相关库存量、周转量,健全管理制度、细化操作手册、落实岗位培训,做到作业场所的台账、手册、标签、MSDS、应急预案等精确、有效、管用,提升企业仓储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定置管理。由安全生产责任险第三方服务单位对企业仓储实施动态定置管理的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同时在仓储环节开始着力实施电子标签系统,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

  据了解,从2012年至今,每隔两年,上海即推出一批《目录》。三批目录各有特点,《目录》的更新既有方向上的延续,也有机制上的完善,更有思路上的创新,总的来说是以上海市产业发展的调整为基础,以“安全发展”为红线,以确保“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为底线,通过不断适应改革进程而层层推进。

  本市各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超过1.7万余家,又处于物流运转和进出口的集聚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控是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