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建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近日,国务院批复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同意设立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这是促进河北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推动能源革命的创新实践,对于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改善京津冀地区生产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规划》,到2020年,张家口示范区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部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40%的工业企业实现零碳排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的建设,将在能源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在探索新模式上积累更多经验。
张家口市位于河北省西北部,是我国华北地区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国家规划的新能源基地之一,目前正在与北京一同申办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规划》立足于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的基础条件,强化开展发电、用电和输配电在内的电力价格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新能源无歧视、无障碍上网制度等一系列电力市场体制改革举措,以及在体制机制、商业模式、技术开发等方面创新的重要工作任务,明确了下一步聚焦实施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大容量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通道建设、多元化应用等四大工程,提出了打造低碳奥运专区、可再生能源科技创业城、可再生能源综合商务区、高端装备制造聚集区、农业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示范区等五大功能区。
据河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张家口作为雪上项目的主承办地,将“低碳奥运”作为申办冬奥会的重要理念。《规划》明确提出,在张家口建设国际领先的“低碳奥运专区”。在奥运场馆电力和热能供应方面,奥林匹克中心和其他赛场用电100%采用可再生能源,实现奥运场馆所有建筑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