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12.09.2017 18:31
本文来源: 财政局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7〕21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5日
本文来源: 财政局
12.09.2017 18:31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