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01.08.2017  16:52

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 《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20号 )(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