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软件删加价功能 乘客举报“退一奖二”

18.09.2014  10:48

  市交通委日前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出租汽车手机软件召车等网络预约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第三方打车软件运营商,不得向驾驶员提供具有加价功能的预约软件。已经有此功能的,明天起必须重新设置取消加价功能。交通执法部门表示,乱加价将按照多收费对司机实施罚款,严重者将吊证。

  根据最新要求,第三方运营商不得向驾驶员提供具有加价功能的预约软件,并应在2014年9月19日前完成软件重新设置,取消加价功能。驾驶员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乘客运费,不得向乘客收取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各出租汽车企业以及第三方运营商,实行市场奖励的,应当于奖励实施前10日将具体计划书面告知市运输管理处,并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奖励计划实施的标准和时限。

  通知再次强调,第三方运营商对载客状态的车辆不再发送预约信息,而驾驶员在载客状态时应关闭手机软件。此外,驾驶员通过第三方运营商成功承接预约业务后,第三方运营商应向出租汽车企业调度中心实时提供相关信息,由调度中心将该车辆的顶灯调整为“电调”状态。

  “行车过程中不得接打和使用手机,司机不得在车辆外部及车厢内擅自加装、悬挂或者放置影响行车安全和服务质量的设施设备。”交通部门人士表示。

  《通知》中提及,第三方运营商未遵守客运出租汽车调度服务规范、未提供相关驾驶员和车辆信息或者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或者车辆供召车信息服务的,由市或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交通执法总队负责人表示,出租车运营乱加价行为,将按照多收费进行处罚,一旦举报查实将对司机罚款200元,同时对乘客实行“退一奖二”,即退还多收的车费,并以多收费用的2倍再赔偿给乘客,“如果加价运营行为恶劣严重,甚至加价费用很多,将暂停运营,吊销营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