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突出打击背后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1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记者在全国多地采访了解到,有的“村霸”以宗族、金钱利益为纽带,组成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有的甚至盘踞一地作恶长达数十年而难以铲除。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介绍,乱政、抗法、霸财、行凶是“村霸”的四大典型特征。
乱政——倚财仗势、干乱国法、操纵选举。据了解,此前被判刑的江西省某市原人大代表,纠结多名同族兄弟以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犯罪团伙,称霸一方。20余年来利用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利用势力和影响,威胁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干扰基层组织选举。
抗法——暴力抗法、对抗政府、煽动滋事。记者采访了解到,2016年底,广西某村支书因妻子在交通事故中丧生,便伙同亲属,当着公安民警的面要活埋肇事司机。当公安民警阻止时,其倚仗人多势众进行对抗,当地派出130多名民警才将司机解救。
霸财——强拿强要、欺行霸市、坐地纳贡。记者在基层采访了解到,河南省某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出租农地、建设新社区农村饮水工程等事情上“雁过拔毛”。河北某村村主任自2012年以来,组成恶势力团伙,要求所有村民结婚必须“上供”。曾有一村民未照办,结婚当天竟收到了送到门口的花圈。
行凶——横行乡里,违法犯罪,残害无辜。据记者调查,在广州某村有一群“村霸”,从2008年起就在村里为非作歹,敲诈在村内经营小店和生活的人员,甚至当街调戏妇女。
“基层社会生态非常复杂,‘土皇帝’现象背后往往牵涉上级政府、基层选举、治安管理以及资金管理等问题,许多不安定因素掺杂在一起,治理难度很大。”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有基层组织人员为“村霸”充当“保护伞”。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村霸”肆无忌惮,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上头有人”,受欺压村民敢怒不敢言,查办“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备受阻挠,治理难度大。
孙忠诚表示,对于“村霸”与宗族恶势力的恶形恶状,检察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批,务必坚决遏制其嚣张气焰。尤其要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一方面,检察、纪检监察、公安、社会综治等方面将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各司其职、共同发力。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将综合运用经济建设、教育宣导、舆论推动等多维度社会治理措施。检察机关将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换届选举机构维护好换届工作秩序,积极有效预防各类干扰、操纵和破坏换届选举的职务犯罪,杜绝“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操纵选举。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