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房祖名被批捕 认罪态度好但不足以获缓刑

18.09.2014  10:49

  昨日,北京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香港演员房祖名批准逮捕。

  昨日下午,东城检察院发布消息称,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陈祖明(艺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

  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该院于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按照正常司法程序,随后,检方将对房祖名提起公诉。进入公诉阶段后,将由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分析

   认罪态度好但不足以获缓刑

  有律师分析认为,如果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罪名成立,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且根据已披露的情节看,其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较小。

  昨日,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的庞理鹏律师分析称,根据已有报道,虽然房祖名认罪态度较好,但不足以判处缓刑。

  “在这些案件中,明星的身份可能会起到反作用。”庞理鹏称,因受关注度高,司法机关更会依法判决,并不会因其身份不同,给予不同量刑。

  “房祖名不存在自首情节,且吸毒时间较长,多次聚众吸毒。”庞理鹏称,从情节上看,其情节比此前的歌手李代沫更严重,“如果认罪态度好,且有立功表现,可能会减轻处罚。

  至于是否会判处缓刑,庞理鹏表示,除非房祖名在被控制之后有重大立功表现,才可能会判处缓刑。“在这些案子里,属于重大立功的表现有举报他人,或者帮助公安机关破获上下线买卖毒品的案子等。

  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庞理鹏说,量刑的情节会考虑吸毒次数、容留次数、人数等,并不会考虑缴获毒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