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庭审现场:不戴手铐不穿囚服不剪发
著名艺人成龙的儿子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昨日9时30分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判,法庭对房祖名进行一审宣判,认为房祖名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但他自动投案,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因此从轻予以处罚,判处房祖名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
据法院判决,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止,房祖名将于2014年2月14日凌晨出狱,还有35天即可获释。
庭审结束后,房祖名律师接受采访表示对庭审结果满意,但是否会上诉还要征求房祖名的意见。
1 庭审现场:
成龙林凤娇缺席,房祖名状态尚佳
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昨日9时30分正式开庭。早上7点多,便有记者陆续赶到法院门口蹲守,其中也有不少香港媒体专程赶来报道,此外还有不少围观的群众。不知是否为了避开记者,7点左右,房祖名乘坐的法警车就驶入了法院,8点半左右,房祖名的律师从法院后门进入法院,记者上前采访,律师一言不发。为了避免人多出现意外,法院门口的道路,也从8时30分到11时进行了封锁。
9点多,东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所在公司60余人代表进入法院参与旁听。开庭后,法警将门口警戒线撤销,并将在法院外焦急等待的记者放入法院等候消息。庭审现场,华商报记者看到经纪人已经就座,而房祖名父母成龙和林凤娇并未参加庭审。而房祖名的显示牌为“陈祖名”(本名)。
随后房祖名被带入现场,这是房祖名被拘后,近五个月来首度露面。他着自己的衣服,中分发型,虽被拘数月,但精神状态不错。
2 自愿认罪:
容留他人吸毒4次,供出女星洛诗
法庭上,房祖名表示自愿认罪,并坦承曾一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其中3次是柯家凯(柯震东),2012年中旬一次,2014年7月一次,8月13日一次,都在家里房间和洗手间,另有1次是2014年8月14日容留女星李晓楠(洛诗)在自家洗手间吸毒。此外房祖名交代,被抓当天,他主动交出家中卧室保险箱中所有的大麻117.72克,“是我自己交代的,我不知道怎么处理,想交给国家。”
公诉人在起诉过程中认为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但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且认罪态度一直较好,建议减轻处罚。房祖名全程表现平静,他表示:“没有什么可为自己辩护的,我犯了错,应受到惩罚,我伤害了太多人,回到社会,一定不会再犯。我得到惩罚,不意味着我得到宽恕,在以后的行动中,希望用行动得到大家原谅。”审判员宣布闭庭,房祖名被带出法庭时还向审判员、公诉人鞠躬致敬。
3 宣判结果:
判刑6个月,春节前即可出狱
房祖名的辩护律师在休庭时接受采访,他透露在房祖名在押期间,与他进行了十多次会见。每次会见时,房祖名都表示后悔不已,希望以后重新做人。
最终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止,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房祖名将于2015年2月14日凌晨出狱),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审结束后,房祖名律师接受采访表示对庭审结果满意,但是否会上诉还要征求房祖名的意见。另外,从房祖名羁押至今的时间计算,他若不上诉,很可能会在春节前出狱。
华商报驻北京记者 林树京
在看守所里 房祖名看了100多本书
昨日,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宣判结果。对此,成龙公司回应:我们尊重司法的判决,房祖名应该有接受教训,娇姐和大哥感谢大家的关心,希望媒体朋友还能给房祖名一个自新的机会。同时,网络曝光的房祖名在庭审现场的照片以及在看守所内相关细节也引起广大网友关注。
庭审现场为何不戴手铐、不穿囚服、不剪发?
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昨日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这也是继他去年8月份被抓后,首次出现在大家的眼前。不过大家有不少疑问,比如他为什么没剪头发?为什么不穿囚服?为什么没戴手铐?而且显得“淡定自若”?因此有网友猜测是“龙太子”的身份让他能享受到一些“特殊待遇”,但事实并非如此。
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崔芊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剪头发、穿囚服是以前看守所和监狱的管理方式,在法律方面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从长远来看,应该是随着管理水平的提高、保护尊重个人权利等基本意识观念的调整和变化。戴手铐的问题也是一样,即使出庭之前戴着手铐,到了庭审中,审判长法警也会让打开手铐,戴手铐具体针对可能逃跑或者有暴力反抗的人才会使用的限制手段。”
入狱113天看100多本书
日前,有台湾媒体报道,房祖名经纪人据房祖名母亲林凤娇转述的内容表示,房祖名从前很少看书,连看剧本都会以“阅读障碍”为由,要求公司同事帮忙把内容念出来,入狱后却性情大变,开始看大量的书籍,且涉略范围从文学、电影相关知识到如何写剧本,以及语文学习和财经方面资讯等。
据悉,房祖名入狱后113天就已经借了超过100本书。除了看书,他也创作剧本、积极写歌。连妈妈林凤娇都觉得他懂事多了,“能感觉到他真的改变了。”
看守所中和母亲用书信交流
昨日判决后,有媒体联系了房祖名的经纪人,他透露成龙、林凤娇和房祖名的经纪公司尊重判决结果,不会上诉。至于出狱后会不会继续演艺事业,还要等房祖名本人决定。
他还透露房祖名在看守所中,和林凤娇有通过书信交流,自己也没有看过,都是通过律师在传递,不是很密集,还是要按照监狱的规定,要经过监狱的检查。他还表示昨日是自己五个多月来第一次见房祖名,成龙和林凤娇也一直都没见过房祖名。 综合
华商报记者 解晨红
律师解析
房祖名涉毒案四大疑问
房祖名涉毒案宣判结果,网友各抒己见疑问不断,为此华商报记者昨日咨询法律界人士—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曹小青律师接受采访,回应几项网友争论激烈的案件细节。
问题一: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审判结果是获刑9个月,2000元罚款,房祖名也被处以2000元罚金,“2000元”是标准配置吗?但是房祖名获刑六个月,这个结果轻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规定,曹小青律师解释,“房祖名不仅如实供述自己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认罪态度好,而且还有自首情节,被判处六个月刑期并处罚金2000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法定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量刑标准也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但由于房祖名为公众人物,社会影响比较大,因此未判处缓刑。”
问题二:庭审结束后,房祖名接下来面临什么,是否会被送往监狱执行刑期?
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曹小青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对房祖名刑期计算的起点应该从其拘留羁押日起算。”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房祖名2月14日就能重获自由,他是2014年8月14日涉案被拘捕的,“此外,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将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房祖名剩余刑期短于三个月,所以他也不会被送往监狱执行剩余刑期,而是由其之前羁押的看守所予以执行。”
问题三:去年8月14日被抓获的,为什么这么久才审判?为什么同是容留他人吸毒,房祖名刑期轻于李代沫?
刑事案件分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法院审判阶段三部分,各阶段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其期限,“在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中,各阶段并未超过法律规定的法定期限。”曹小青律师进一步解释,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刑事判决量刑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参照犯罪人的个人情况来裁量。以上两起案件中,房祖名与李代沫吸食毒品类型不同,两人容留他人吸毒次数也不同,房祖名被捕后认罪态度良好,不仅主动投案,还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等,有自首情节,所以属于从轻处罚。
问题四:房祖名并不是主动投案的,为什么说他有自首行为?
曹小青律师解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据此,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最高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中,“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也认定为‘自动投案’,依据判决内容显示,房祖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自首符合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华商报记者 任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