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一手托两家"成"一口吃两家":恶性竞争不断

14.11.2015  09:12

  原标题:房屋中介“一手托两家”,竟成“一口吃两家”降低准入门槛不应放任自流

(资料照片)

  东方网11月14日消息:“本打算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不料几个月过去了,不仅一事无成,房产证也被房屋中介扣了。”说起中介欺上(家)瞒下(家),连哄带骗,浦东上南地区的李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

  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别。据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统计,仅10月9日至11月9日一个月内,涉及房屋中介的投诉电话就超过100个,内容多为中介私扣房产证、侵吞定金、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同时截至10月底,本市各级消保委今年受理的房屋中介投诉已是去年全年的112%。

  目前,本市外环线以外的普通住宅标准已由每套低于160万元提高至230万元。高房价面前,一套房子的中介费动辄就需数万元。可作为房屋交易双方沟通“桥梁”的房屋中介,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高频率的投诉?其违规行为又表现在哪些方面?记者采访了一些投诉者,通过他们的遭遇来一探究竟。

   虚假承诺,扣押房产证

  李先生告诉记者,数月前,他到家附近的“链家”门店,希望将现有一套1室1厅住房置换大套。业务员薛某保证3个月内一定办到,还写了书面承诺。很快,薛某物色到一位下家,可直到下家付完定金,双方签约居间合同后才发现,下家属于限购的外来人士。期间,李先生多次到“链家”门店,最后发现薛某离店了,自己的房产证却无法取回。“链家”表示,这是业务员的个人行为。至今,李先生的旧房仍无法顺利出售。

  川沙张女士称,今年8月,其母将名下房子过户给她,她到宝投房产咨询如何办理相关业务。对方开价5000元,还称十分便宜。张女士口头应允,该中介遂收取其母房产证。9月的一天,中介事先到房产交易中心为张女士拿了一个预约号,随后的操作全部由张女士自行办理。期间,张女士发现整个流程并不复杂,连同工本费在内的全部费用只要几百元。“中介太不老实了!”张女士不愿全额支付5000元,于是中介将其母房产证“扣押”至今。无奈,张女士于11月11日报警。

  记者以办理过户手续为名联系该中介,对方以工作量大为由,开价4000元。记者问:工作量具体有哪些?对方称要到交易中心跑2天。“2天就要4000元?”对方一下子挂断了电话。

   见钱眼开,不履行基本核实义务

  高房价、高佣金的收入模式,让不少从业人员锱铢必较的同时,却不履行基本的核实业务。

  11月8日中午,浦东御桥王女士全家正吃午饭,自称瑞阳不动产的中介人员突然带人来看房,称房屋已挂牌出售。王女士诧异:全家仅此一套房,怎会挂牌出售?她问是谁挂的?对方不肯讲,辩称只要打个电话,就可受理挂牌出售。而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介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

  “没想到自家房子竟成为二房东的牟利工具!”房东钱先生于去年10月在“我爱我家”西藏南路门店,经业务员邹某居间,将自家房屋出租给张某,月租金2300元,为期1年。今年10月,钱先生前往察看,发现租客竟成了吴某。对方称,去年11月即以2600元承租,租期也是1年。记者联系吴某,吴某表示是在上述门店由邹某居间,与张某签订的租房合同,中介费等全都付清。邹某则说她已调至其他门店,而“我爱我家”上海公司客服中心没有给记者下文。

   霸王条款,彼此恶性竞争不断

  随着房屋中介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被取消,其行业准入门槛大为降低,房屋中介大规模开店,通过人海战术来快速抢占市场。以长宁区水城路仙霞路口为例,方圆不到100米范围内,至少挤了10多家中介门店。有的店才10多个平方米,居然有20多名工作人员。

  记者以看房人身份调查,发现无论哪家中介,在陪同看房后都会催看房人在其自制的“看房确认书”上签字,但丝毫不对相关条款内容予以提醒。记者仔细查看“看房确认书”,无一例外都注明了乙方(看房人)的义务,如有的标注:乙方自看房时间起,购房6个月、租房3个月内,不会通过第三方签订上述物业的转让(租赁)合同,否则按上述物业转让总价2%(1个月租金)赔付违约金。

  上海沪中律师事务所欧以文律师指出,鉴于目前同一房产挂牌多家中介并无不可,客户完全享有看房后是否购买以及选择哪家中介购买的自由。如此“看房确认书”,实属侵犯客户自由选择权的霸王条款。

  看房过程中,记者还注意到,每当附近有其他中介转悠时,陪同中介总是以各种借口缩短看房过程,要求记者等会再来看。就在宝山大华一村小区,当其他中介往记者自行车篮内丢了1张房源信息单后,陪同中介抢步上前,恶语相向,并将信息单撕个粉碎。记者从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些房屋中介因所谓“抢单”而引发当事人或中介人员打架斗殴已屡见不鲜。该院仅今年6月中旬就连续办理了4起相关案件,涉案中介人员近20人。

   记者观察

   放开不是放任

  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不过,随着简政放权,房地产交易经纪人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已取消,服务收费不再纳入政府定价之列,职能机构自身也在调整……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房地产经纪市场的规范,似乎只能取决于中介自律。可目前房屋中介的每一笔交易,一线经纪人、门店经理、区域经理等都能提取佣金,在每一层级都是“既得利益者”的前提下,要求其自我监管较难实现。

  因此,一个现实的问题是:简政放权的同时,如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邹荣教授、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林律师均表示:放开不是放任。要规范市场,还在于法制建设。要通过完善立法来明确房屋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大幅度提高房屋中介的违法违规成本,加强问责,确保执法的顺利展开。

  同时呼吁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对房屋中介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记分量化管理,根据不同分值制定相应处罚和限制措施,达到一定扣分禁止从业;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诚信考评。通过系列有效的市场监测指标,既便于社会对该行业的监督,还能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