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试点与房地产发展”政策沙龙顺利举办

29.11.2021  17:10

11月28日上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系、投资系和税收系联合举办了以“房地产税试点与房地产发展”为主题的政策研讨会。会议邀请了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姚玲珍教授、学院王洪卫教授、胡怡建教授、刘小兵教授、朱为群教授和范子英教授六位专家进行主题发言,学院师生40多人齐聚一堂,参加了此次研讨,就房地产税与房地产发展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深入的交流。

研讨会上半场由投资系系主任宗庆庆副教授主持,王洪卫教授、姚玲珍教授、胡怡建教授三位专家分别作了主旨演讲。

   

王洪卫教授的演讲题目为《新一轮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若干问题》,他首先从土地财政、国家财税体系和收入分配三个角度探讨了新一轮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目的;其次从税基、税率和免征问题等几个方面讨论了当前有关房地产税的几个热点问题,以及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的影响;最后,王洪卫教授强调,房地产税从试点到全面开征并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房地产税的方案设计需要谨慎,不能使其成为一种的“恶税”,而要成为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良好推动作用的“好税”。

姚玲珍教授的演讲题目为《从社会财富和公共资源视角探讨我国房地产税的实施路径》。对于当前热点话题“为什么要开征房地产税?”,她从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房地产的增值来源和孙中山“涨价归公”思想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随后,她指出有关房地产税的三个问题,即定位目标多元、直接税与间接税并行下的税负适度问题和税收收入的使用问题。最后,她还分析了房地产税的几个基本原则,并认为房地产税需要分类管理,居住、投资、投机要差别征收,在中国国情之下课税要适度,纳税要考虑公平问题以及使用的合理。

胡怡建教授演讲题目为《开征房地产税的若干问题探讨》。首先,他指出,与2012年上海“营改增”试点到2016年全国推行相比,房地产税的推行则是充满更多的艰难性、复杂性以及具有长期性,这也决定了房地产税改革需要自上而下强大的决心和动力才能推动。进一步地,他就房地产税依据、功能定位、影响评估、居民接受和制度设计合理性等问题分别进行了探讨。

研讨会下半场由财政系系主任郭长林副教授主持,刘小兵教授、朱为群教授、范子英教授三位专家分别作了主旨演讲。

         

刘小兵教授发言题目为《关于房地产税的定位》,他从纳税人切身体会角度对房地产税进行重新评估,结合中国目前的税制结构和房地产税的目标,对这一税种的性质和目标进行了重新思考和审视。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对房地产税的政策目标和实施方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阐述,认为政策目标固然非常重要,但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使政策能够真正落地的方法可能更为重要,会直接影响到纳税人对于政策的感知和对于政策目标的理解,进而最终影响到政策的实施效果。最后,刘小兵教授从筹集政府收入这一基本功能对房地产税进行了分析和考察。

朱为群教授发言题目是《房地产税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他分别从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的角度阐述了对房地产税的思考。首先,朱为群教授分别从调控方法、收入分配等方面提出了房地产税的立法目的,并从单一目标和多重目标、短期和长期的角度对不同目标之间的关系进行讨论。随后,围绕房地产税的基本原则展开讨论,在提出以公正原则为代表的五大原则基础上,考察不同原则之间的关系。

最后,范子英教授结合自身研究阐述对新时代下房地产税的理解,作《理解新时代的房地产税》发言。首先,他围绕房地产税在中国的定位、立法和试点进程进行了回顾,并阐述了自身对房地产税定位的理解。随后,结合自身对房地产税的研究,对上海市的人均住房的数据简要阐述了试点可能对上海居民的影响。最后,从“房住不炒”的原则对房地产税的作用进行了评估,认为房地产税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房住不炒”的调控目标。

在互动提问环节,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房地产教研室主任朱祎老师,就房地产税收入与土地从财政二者关系如何协调以及对租赁市场影响等问题与诸位主讲专家再次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会后学生纷纷表示深受启迪,期待学院下次的研讨会沙龙。

( 供稿:郭长林、宗庆庆    供图:潘洁  编审:张勃欣  收稿日期: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