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克隆”房产证抵押 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批捕
20.10.2015 21:19
本文来源: 上海检察
胡某通过制贩假证人员多次伪造房产证、户口本等证件,以此作抵押借款,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近日,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做二手车生意的胡某是朋友眼中的女强人,通过挂靠经销商买卖二手车,平时资金流也比较大,免不了与朋友间有借贷来往。大多数时候,胡某跟朋友间都是有借有还,信誉也不错。
2015年以来,汽车市场不太景气,胡某生意上资金周转也越来越困难,老是向朋友借钱也不是办法,于是想到了高利贷。2015年3月份,胡某通过朋友认识了放高利贷的陆某,后又经陆某的提示和介绍,胡某联系到办假证的人伪造了户口本,然后以自己的真实社保卡做抵押借到了近7万元,胡某自己也感觉这办法可行。
高利贷暂时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但是高利息也增加了胡某的还款压力。5月,胡某又把自己的本田飞度汽车抵押出去来筹集资金。眼瞅着资金链要断裂,胡某不得不继续寻求高利贷借款,然而自己可支配的、值钱的抵押物基本没有了,这便想到了房产证。因房产证上面还写有自己母亲的名字,原件平时都保存在父母那里,自然不能长期抵押出去,胡某便再次联系了办假证人员,制作了假的房产证和户口本。5月底,胡某把假的房产证和户口本抵押给张某,借到了10万元,后又借了多次,基本都是向放贷方打借条。7月,胡女生又用同样的方式向曹某借款约47万元。
放贷人张某、曹某都是“圈子”里的人,9月份某日碰面交流时发现彼此手中竟有相同的一份房产证和户口本,于是发觉借款人胡某抵押的是假证,遂报案。胡某到案后对自己多次办假证做抵押借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本文来源: 上海检察
20.10.2015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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