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树英奖学金”捐赠仪式

28.09.2015  10:44

9月25日下午,“树英奖学金”捐赠仪式在我校长宁校区举行。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朱树英校友,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邵万权校友,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曹珊,主任助理、高级合伙人宋仲春、韩如波,高级合伙人赵萍校友,宣传负责人顾卓敏,我校校长叶青,副校长、校友总会副会长、律师学院院长刘晓红,发展规划处处长、校友总会秘书长邹荣,校长办公室主任、校友总会副秘书长戴莹,研究生教育院党委书记、校友总会副秘书长邵军,律师学院常务副院长丁绍宽、副院长左丽珺、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吴松强,教师代表傅鼎生、林萱,以及律师学院2015级新生和部分家长出席捐赠仪式。仪式由邹荣主持。

邹荣介绍了“树英奖学金”设立的情况。刘晓红与朱树英签署了奖学金捐赠协议。叶青向朱树英颁发了捐赠证书,并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建设领域法律专业培训基地”揭牌。 

律师学院钱彧妮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她说,朱树英校友的义举让同学们深深体会到了回报母校、回报社会的“大我”精神,一定要以朱树英校友为榜样,努力学习成才,不辜负朱树英校友和老师们的殷切期望。

朱树英在致辞中强调,自己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母校的培养,非常高兴有机会感恩母校,为帮助师弟师妹们成长成才尽一份力。他希望同学们选好专业,并表示很乐意回母校开设建设领域法律实务课程,欢迎有志于成为建筑领域法律人才的同学到建纬律师事务所实习,出庭观摩、旁听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法庭辩论,积累实务经验。

叶青介绍了朱树英捐设奖学金的缘起,并代表学校对朱树英的慷慨捐赠表示感谢。他指出,从朱树英这样的优秀校友身上,可以感受到法学教育对于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目前全国有27万名律师,但真正的精英律师却为数不多,这就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尤其离不开广大校友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他希望有更多的校友关心母校事业发展,希望同学们向朱树英校友学习,成为真正的英才。

朱树英1992年于我校本科毕业,是上海市第十、十一届政协常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及建筑房地产论坛组织委员会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北京等8个城市仲裁委员会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专业仲裁员,清华大学、重庆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客座教授。因成绩突出,曾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并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和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等诸多荣誉称号。为“感恩母校、反哺师恩”,朱树英以个人名义向我校捐赠100万元人民币设立“树英奖学金”,鼓励在校学生勇敢追梦,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以及建筑工程建设等法律研究和服务领域有所成就。(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