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月底成立四中院 跨行政区审理重大刑事案等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即将挂牌成立,工人正在紧张地施工。京华时报记者陶冉摄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将于12月底成立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据知情人士透露,四中院预计在12月28日挂牌,该院将跨行政区划审理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但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四中院法官遴选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据悉,四中院成立后,符合该院管辖条件的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将由该院管辖,而不再按行政区划,到行政区划法院起诉。经中央批准,除北京外,上海也将组建跨行政区划的中级人民法院。
知情人士表示,目前一中院的第二审判区将改建为四中院。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丰台区张仪村路的一中院第二审判区,这里尚未挂上四中院的牌子,有多辆卡车出入,正在运输东西。门口的法警告诉记者,这里就是即将成立的四中院的办公地点。
昨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跨行政区划审理重大案件,特别是审理行政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环境保护案件和食品安全案件,有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防止出现诉讼‘主客场’现象,这是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的重大举措。”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吴宏耀表示,四中全会的精神就是要成立跨区划法院,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打破地方壁垒。比如以前根据司法惯例,高官犯罪要异地审判,就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有效地排除了案件查处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也有效地消除了部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担忧和误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四中院具体要如何跨行政区划审理重大案件,还有待法院公布更多的信息。
与此同时,北京将成立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记者昨天从相关负责人处得知,四分检也将跨行政区划办理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据了解,四分检的办案检察官将从基层法院、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中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