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问品中秋国庆可以发 四川规定每人每年不超1500元

17.09.2015  15:29

制图 高翔

  省总工会:职工节日等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1500元

  逢年过节,过生日,企业能不能给职工发福利,哪些福利可以发,哪些“福利”发了就要“遭起”?时至中秋,不少用人单位对该不该给职工发慰问品,伤了脑筋。

  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慰问品可以发,但要按规定少量发放。对于法定节日和职工生日的慰问品发放,四川有明文标准。每位工会会员年均发放慰问品的总额要控制在1500元以内。

   慰问品可以发

   1500元一年是上限

  记者从四川省总工会了解到,为贯彻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的相关规定,四川省根据省情专门出台了落实文件。

  文件中指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对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以及用工会经费对工会会员过生日进行慰问,要遵循依规依纪、严格规范、量入为出、合理适度的原则。鉴于四川省工会实际情况,国家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慰问品和对会员本人的生日慰问,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500元以内。

  此外,对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应控制在学员总数的10%以内,奖励金额应控制在每人300元以内。

  “‘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省总工会相关人士介绍,关于“少量”的标准,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不完全一样,全国总工会不宜确定一个统一的发放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此外,工会经费的使用,既要符合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又能更好地履行为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服务的职责,坚决不触政策“红线”、不越制度“底线”。

   哪些“福利”违规?

   购物卡代金券、高消费娱乐等

  在2014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同时,基层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2015年初,又下发了《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经费来源: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同时也对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作了限定,即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关于基层工会怎么给工会会员生日慰问,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

  此外,基层工会组织可以用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的标准参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正常的职工福利要保证和落实,但是打着“福利”的名头的消费和现金发放,就要被逗硬“遭起”哦。

  比如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用工会经费搞请客送礼等活动;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以及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都不能算是正常的职工福利,而是违规使用。

  华西都市报记者 赖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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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中秋国庆慰问品 可按规定少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