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成付局长出席上海《慈善法》培训班并调研指导上海社会组织工作

09.08.2016  02:33

  8月3日至4日,民政部党组成员、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来沪为“上海市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实施《慈善法》培训班”作辅导报告。期间,詹成付局长听取了上海市社团局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汇报,考察调研了市公益新天地园和青浦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詹成付指出,今年3月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慈善法》,民政部门迫切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要做好思想的准备,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慈善法》的要求上来;二是要做好政策制度的准备,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配套政策和工作制度;三是要做好执法力量的准备,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四是要做好工作机制上的准备,建立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运作协调机制。詹成付就慈善组织在慈善法中的地位、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和终止、慈善组织治理的基本准则、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支出比例和管理费用、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方面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在听取上海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汇报时,詹成付对上海近年来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上海再接再厉,保持领先优势,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重登记向登记监管并重,更加重视监管转变;二是从注重社会组织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转变;三是从日常管理向综合监管转变;四是从业务党建工作相分离向业务党建工作相融合转变,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治理结构,推动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勤皓,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静波,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社团局局长李政等参加了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