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召开贯彻落实本市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意见,加快实施河道水环境治理责任制推进大会

04.08.2016  22:35

 

 

7月27日,上海市政府召开贯彻《关于本市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实施河道水环境治理责任制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本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总结上半年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展,全面部署下阶段水环境治理重点工作。蒋卓庆副市长和陈寅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孙继伟副秘书长主持,市环保局张全局长、市水务局白廷辉局长分别做了工作汇报。

张全同志汇报了2016年上半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水质状况,以及国考和市考断面达标治理工作情况。白廷辉同志汇报了全市污水厂提标改造、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建立河道治理责任制、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进展。青浦区政府、闵行区政府、虹口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嘉定区江桥镇政府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蒋卓庆副市长首先肯定了今年以来全市各区、各部门凝心聚力、齐抓共管所形成的治水工作良好局面。他指出,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对河道治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目标,各区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坚持水陆联动、区域联动和部门联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切实发挥治理效果。

陈寅副市长指出,水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工作中要强化责任意识、协同意识、目标管理意识以及科学和专业意识,紧咬目标不放松,细化完善施工图,全面落实治水工作责任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环境治理格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城投集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全市16个区政府的分管区长和环保、水务部门负责人以及56条黑臭河道治理责任人参加会议。(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