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恶意欠薪 为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09.01.2016  22:37


去年,上海出台意见,引入司法机关,一起严厉打击各类涉嫌犯罪的恶意欠薪行为,这使得该法条终于成为了劳动者的保护伞。

2015年最后一天,安徽来沪打工的王贵海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再次来到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想问问自己被拖欠的工资有没有着落。当得知逃匿多时的老板王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时,王贵海激动不已。




安徽来沪务工人员王贵海: 我们非常高兴,不管怎么说,抓到人我们(工资)才有希望。


王贵海一家五口原先都在青浦区上海昊轩家具有限公司打工。2014年11月起,公司已处于停产关闭状态,可厂里124名员工当年4月到8月的工资却一分也没拿到,共计131万元。于是工人们向区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相关部门也于2014年11月和2015年1月,两次对这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但均无果。


青浦区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俞华军: 后来在案件进展过程中,他(实际经营人王某)于2月7日和我们失去联系,并且隐匿。而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他在1月30日到应收款客户单位拿走了12万应收款,没有支付给员工。


尽管发现企业经营者王某有欠薪逃匿举动,且有转移财产的嫌疑,但因没有追逃手段,劳动部门也别无他法。


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鲁庭飞: 原来对于欠薪的追逃都是人社部门一家的事情,特别是对于企业欠薪逃匿的这样一种行为,我们确实手段比较少打击的力度也不够。

据了解,以往劳动监察部门讨薪,只能采取行政手段,遇到企业主逃逸,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从申请到最后执行,至少要半年,在此期间,一些恶意欠薪的企业主,往往会转移财产,导致法院最后什么都执行不到。


针对这一情况,去年5月起,市人社局联合市高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下发意见,规定了企业经营者有转移资产、欠薪逃匿等行为,如果符合一定法律条件,将会被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部门可直接移交给公安部门。正是有了这一规定,上述案件中的跑路老板王某才落网,并于去年9月被检察院正式批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 如果我知道我因为拖工资我会到这里面来,我肯定会和人保局的同志协商嘛。

除了市郊制造业企业,市区餐饮行业也经常会发生恶意欠薪案。乔先生原先在市区一家餐饮企业打工,一天上班时,突然发现餐厅铁将军把门,而老板陶某还欠着40多名员工2个月的工资,总数超过16万元。

被欠薪员工乔先生: 应该是有准备的,本来公司有一辆采购车,后来也过户掉了,提前开走了,老板自己名下的一辆轿车也过户了也拿走了。


接到举报后,劳动部门向陶某下达了行政处理意见,但陶某已不知所踪。于是案件马上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去年9月,犯罪嫌疑人陶某被抓获。据统计,去年1到11月,本市劳动监察机构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54件,同比增长超过25%,移送涉及金额近2900万元。目前,除3位当事人已主动履行外,公安机关已立案34件,立案涉及金额1535万元。


青浦区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俞华军: 对于这种涉嫌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进行一种威慑,让这些不法分子无路可逃。

不过,在移送此类案件时,嫌犯往往已经有预谋地逃匿,这给后续侦查带来不小难度。公安机关建议,劳动监察部门能在发现苗头时就提前告知。


青浦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志清: 人保部门要及时跟我们沟通,把这样的信息传达给我们,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可以提前介入,跟踪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的行踪,省得以后发生犯罪嫌疑人逃匿的事情。

据统计,去年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欠薪案件超过2350件,帮助13.3万名劳动者,讨回4.3亿元工资。为进一步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市人社局还会同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2016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企业。

针对建筑行业工资按工程结算的特殊情况,市人社部门正与建管部门研究建立工人实名制,做好工资登记备案,争取建筑行业工人工资能够按月发放。


(看看新闻网记者:邱旭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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