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总工会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倒逼”作用
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深化工会改革、突出维权职能,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杨浦区总工会通过整合资源,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倒逼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通过“三个结合”,积极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其主要做法是:
一、与预防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结合,实现法律监督
群体性劳资纠纷是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首要因素。近年来,杨浦区总工会积极探索预防和处置群体性劳资矛盾新机制。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强化本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功能,成立了区处置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处置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建立劳资纠纷预警处置机制,组织、协调、处置地区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的突发性事件。
自2014年起,杨浦区总工会重新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处置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工作机制的办法》,将发生纠纷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将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载体。针对已建职代会和未建职代会的发生群体性矛盾的企业不同情况,设置了不同的处理程序。一方面,对于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发生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的,按以下程序进行:(1)引导发生劳动关系矛盾的职工群体按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形式推选协商代表;(2)双方就劳动关系矛盾进行平等协商;(3)指导、督促企业于15天内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企业将协商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另一方面,对于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发生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的,按以下程序进行:(1)查阅相关台账,指导企业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严格规范民主程序;(2)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协商代表;(3)双方就劳动关系矛盾进行平等协商;(4)企业将协商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听取职工代表的建议;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5)督促企业查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相结合,提高法律监督实效
一方面,通过制订《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工作的通知》,结合自身实际,把推进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建制确定为重点研究的课题,并将如何破解这些问题作为工作推进的重要内容。在调研检查工作中,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抓好“两头”,一头是检查坚持制度的单位,总结成功经验;另一头是重点检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不力,或职代会建制不完善、劳动争议多的单位。对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做好宣传报道;对发现的普遍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对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限期整改。2015年6月,通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对区内未建立职代会制度的需要发“两书”的企业规模、职工人数、经营状况和建会时间等进行仔细排摸和梳理,最终确定了9家企业,同年9月对确定的9家企业由区总工会和街道镇总工会共同上门,口头提出在规定时限内建制的要求,有4家企业建立职代会。10月,区总工会对其余5家未建制企业发出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至年底,3家企业已建立职代会制度。
另一方面,将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建制情况纳入劳动监督日常检查的必检内容,每周三与劳动监察大队对区域内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联合检查,把推进和完善职代会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协调互动,将平时的劳动关系风险评估与年度考核评估结合,加强专项检查。对工会组建、职代会、集体协商建制等工作推进相对较弱,起色不大,加大“反向推进”力度,指导企业工会加大对工会三项基础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以及“两书”的运用,倒逼企业依法依规夯实工会三项基础工作。同时,加大对已经建立工会、职代会、集体协商制度,但仍然频发劳资纠纷企业的工作指导力度,督促、规范企业有效运用职代会、集体协商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确保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调整中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
三、与专项联合执法相结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杨浦区总工会将农民工、女职工这两类合法权益容易被侵犯的群体列为法律监督的重点对象。每逢特定节日,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对农民工和女职工所在的重点企业的用工情况、劳动关系状况进行排摸,对发现的普遍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每年岁末年初,重点在建筑、加工和住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执法,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监督氛围,惩戒恶意逃避社会责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有效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三八”妇女节前,重点在服装针织、加工制造以及商业零售、轻纺制造、餐饮服务业等女职工较为集中的用人单位中开展女职工权益维护专项检查。
前期,深入调查研究,了解职工关注的热点,把握劳动关系当前特点,分析劳动关系发展趋势,增强劳动法律监督事前防范性。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普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知识,提高工会法律监督和职工法律援助的知晓度。畅通职工维权热线,随时接受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反映,及时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增强法律监督事中随治性。检查过程中,加强企业劳资矛盾预测,主动深入区域内劳资纠纷可能多发易发的企业开展排摸,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对前期发现的发生劳资纠纷且矛盾得到基本化解的企业进行筛查,将未建工会或工会工作基础薄弱,劳资关系紧张、曾经发生过集访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用人单位纳入需要开展专项检查的企业目录,约谈企业工会相关负责人予以确认,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贯穿于企业内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确定和调整、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劳动规章和休息休假等制度制定、修改的全过程,提高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6年2月,在工会与劳动监察联合执法中发现上海森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欠薪和建筑工程款纠纷可能引起的劳资纠纷。在得知预警消息后,区总工会很快介入,立即邀请劳动法律专家(律师),联手区人保局进入企业了解职工情况,与企业行政方进行沟通,指导企业工会源头参与企业裁员方案的制定和操作程序的监督,将解决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现场指导并持续跟踪事件的处理和解决,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行为,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顺利化解了纠纷隐患。
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步伐的加快,劳动关系矛盾日趋复杂多变,劳动者的维权需求不断增加,迫切需要工会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在推动落实劳动法律法规中维护职工权益,规范劳动用工,降低劳动争议发生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职工队伍稳定,实现职工与企业的共赢、发展。
来源:市总劳动关系工作部、杨浦区总工会联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