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总工会开出首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

13.07.2015  11:13

  普陀区总工会围绕贯彻落实《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近日会同桃浦镇、长征镇总工会,组成《条例》监督检查组,对企业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主要通过听汇报、看台帐、访谈等形式,帮助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并向每家单位送上《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读本,在促进企业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发挥职代会制度的作用。

  在抽查中,对于发现的企业职代会不按时召开、职代会工作制度不健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表决方式不到位、台帐不全等问题,区总工会向2家企业开出首批《条例》监督整改意见书,并向企业详细说明理由和整改要求,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根据规定,收到整改意见书的单位如逾期不整改,工会将向区有关部门提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处理意见书;若仍未整改,将上报市总工会,按程序将其法人信息拉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通报媒体。

  区总工会表示,下一步将聚焦“阻挠建立职代会制度”、“妨碍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等违反《条例》情形,探索“整改意见书”工作,联合区人大内司工委、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共同研究、推进、总结出形之有效的工作模式,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