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心情不佳频在宿舍放火 因涉嫌放火罪被捕
因在学校表现不佳,辅导员多次向其家长反映,同时托福考试又未过关,南京某高校浦口校区学生王宇,多次在学校宿舍楼内放火,烧毁楼道内摆放的物品,以此发泄自己的坏心情。日前,因涉嫌放火罪,王宇被浦口检方批捕。
2015年12月11日上午8时许,某高校学生报警称,其居住的宿舍门外楼道内衣服被人放火烧毁。民警调查并调取案发时间段宿舍楼道监控发现,一名男子行为反常。后确认该男子为该校学生王宇。
经查,2015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王宇多次在学校宿舍楼内,采取打火机点火方式,故意将楼道内摆放的物品烧毁。这些物品包括鞋架、洗衣机、晾晒的衣物等。而王宇放火的动机令人无语。
据王宇交代,他那几天心情不好,路过张某宿舍门口时,发现有一个鞋架,就拿打火机将鞋架点着,想发泄一下。之后,他把打火机放回原处,就去上课了。上完课的王宇回宿舍时发现,火已经被扑灭。王宇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和同学一起玩游戏至晚上八九点钟。
王宇称,由于放火烧鞋架后,郁闷的心情得以发泄,心里感觉很爽,就想出去再烧几个。于是,他又一连几天实施了放火行为,甚至将洗衣间内的洗衣机点燃,致使洗衣机被烧毁。“我并没有想要引起火灾的想法,所以每次点着火之后就会把周围可燃物清理掉。我非常后悔一时冲动做下这种事情。”归案后,王宇表达了悔意。
检方认为,虽然王宇到案后辩解称其并不是真的希望引起火灾,只是想寻求内心快感,但王宇出于发泄情绪的目的,选择不特定地点、使用打火机点燃物品的方式进行放火,从其多次选择凌晨时间作案、放火后直接离开现场来看,其主观上存在放任火势蔓延的心态,而且在其第二次放火后,校方已明确进行了安全提醒,并指出放火行为须承担刑事责任,可王宇仍再次实施放火行为,主观故意明显。因此,应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