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苑讲坛”第三期顺利举行
11.12.2014 15:15
本文来源: 华东政法大学
来源: my.ecupl.edu.cn
12月6日,由我校律师学院、科研处和台北市两岸商务法学会共同主办的“律苑讲坛”第三期在松江校区明镜楼顺利举行。会议由律师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吴松强主持。律师学院常务副院长丁绍宽致欢迎辞。
新光银行独立董事、东海大学、辅仁大学、实践大学等企管系所兼任教授胡胜益博士主讲“国际金融法制改革”。他比较了各国金融控股公司历史、综合银行制度等,并从台湾设立金融公司的原因、金融业者成立金控公司的动机等方面对台湾金融行业发展进行了评述。台北律师公会律师、台北大学法律系教授吴光明博士围绕“证券团体诉讼文化之分析”的主题,从比较研究的视角与同学们分享了美国与台湾证券团体诉讼的异同。台湾律师事务所主持律师张佩琦主讲“台湾地区代理孕母行为法律问题”。他对台湾地区代孕子女亲子法律问题进行了评述,重点介绍了台湾地区人工生殖子女亲子法律规定以及代孕子女亲子关系的认定问题。台北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台北市两岸商务法学会理事长邱锦添则以“台湾司法改革”为议题,从刑事制度、律师地位等角度畅谈了对台湾司法改革方向的看法。国际金融法律学院肖宇、李诗鸿、廖志敏、赵冉冉对演讲进行了精彩点评。
论坛使在场学生对商务法学有了更深的了解。律师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拓宽学生视野。(律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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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014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