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本市就业创业工作纲领性文件近日出台

26.10.2017  20:26

  2017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这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指导全国就业创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在经济新常态下,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催生经济发展新动力的重大政策创新。根据国务院意见要求,在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基础上,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7〕7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为目标,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大局,把握产业结构新变化和人口变化趋势对就业的影响,坚持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坚持落实国家战略和体现上海特色相统一,坚持创新和传承相统一,在新的形势下、在更高水平上构建和完善就业政策服务体系,努力促进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意见》从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切实加强组织实施七个方面,共提出了二十五条政策举措。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在新的形势下稳定和扩大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更好地支撑本市的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下一步,本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着力抓好政策文件的落实落地,完善配套政策举措,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系列政策实施到位。

  2017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这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指导全国就业创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在经济新常态下,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催生经济发展新动力的重大政策创新。根据国务院意见要求,在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基础上,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7〕7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为目标,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大局,把握产业结构新变化和人口变化趋势对就业的影响,坚持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坚持落实国家战略和体现上海特色相统一,坚持创新和传承相统一,在新的形势下、在更高水平上构建和完善就业政策服务体系,努力促进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意见》从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切实加强组织实施七个方面,共提出了二十五条政策举措。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在新的形势下稳定和扩大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更好地支撑本市的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下一步,本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着力抓好政策文件的落实落地,完善配套政策举措,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系列政策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