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档案局开展机构改革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培训工作
12.12.2016 16:11
本文来源: 档案局
近期,静安区档案局对机构改革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展开培训。培训对象为全区机关、区管事业单位及相关一级企业的档案干部,区档案局副局长王赪出席会议。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是各单位正确界定文件价值,准确划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重要依据,是推动档案资源建设,促进档案基础业务的重要保障。早在2008年、2013年原两区机关、企业就已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八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十号令)先后开展了编制工作并报审批。此次适逢区域合并,根据要求,新成立单位也需进行相应编制、审批。
会上,王赪要求与会人员要从依法治档的高度重视此次编制工作,要认真学习八号令、十号令,要规范程序、严格要求,确保编制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还强调,目前部分单位档案室还未完全合并,在此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加强档案实体及信息化安全。随后,区档案局监督指导科就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如何编制、相关报审材料如何填写进行了系统培训。
会后,区档案局监督指导科将根据计划,加强指导,积极配合档案干部,共同做好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静安区档案局 赵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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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016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