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本才:上海检察机关不存在“离职潮”
13日,全国人大听取两高报告。下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列席参加上海团全团会议,谈了对两高报告的认识和体会。会后,记者对张本才进行了专访。
他介绍,今年上海检察机关把落实司法责任制作为深化改革的核心任务推进,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同时,对于是否存在检察官“离职潮”的问题,张本才认为“人才流动是正常的,并不存在‘离职潮’”,他说,让“虎踞雄山、龙归大海”,要尊重人才流动规律,而不是去限制它。
记者: 目前,上海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改革的进展情况如何?取得了什么样的改革成效?
张本才: 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先行试点地区之一,肩负着为全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造经验的历史重任。改革试点工作自2014年7月开展以来,已在全市全面推开,完成了检察官首批遴选入额、检察人员分类定岗等基础工作,一线办案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队伍结构和素养进一步优化。
上海检察机关出台了《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细则(试行)》等重要制度,制定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必须由检察长或检委会行使的职权由原来的50余项减为10余项,由检察官独立决定的案件范围由68%扩大至82%。通过完善办案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案件办理的流程管控、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初步建立严格依法、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记者: 推进司法改革,上海检察系统今年要抓的重点是什么?
张本才: 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入,改革任务更加艰巨、挑战更大、要求更高。今年,我们要把落实司法责任制作为改革深化的核心任务予以推进,进一步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原则,积极探索决定权、审核权、监督管理权的职权定位和责任归属;进一步完善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司法办案各环节之间、办案组织之间有效管用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我们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今年将探索完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的适用范围、人员组成、运作方式。加大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力度,使之成为常态。同时,我们还将探索建立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完善检察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
记者: 不少司法人员转行律师或法务,传说中的“离职潮”是否存在?
张本才: 我到任以后,专门做过一次调研。数据显示,2013年至今,全市检察院每年离开检察机关的人数大约是五十多个,2015年同比增加了十几个人。这其中,包括了交流、调动、转岗到其它党政机关等多种情况,只要离开检察机关的都算进去了。可见,人员的正常流动是存在的,也是合理和良性的,并不存在所谓的“离职潮”。
其实,随着法治不断发展,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增大的,比如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都需要法律人才。司法人员是专业法律人才,要发挥人的特长和主观能动性,尊重各人的选择,让真正热爱检察事业的法律人才留下来办案。那些离开的,也可以在其他地方继续为社会、为法治做贡献,这并不矛盾。
“虎踞雄山、龙归大海”,这样各得其所。我参加第一次全市检察系统的会议,就表达了我的看法。
记者: 与商建刚从律师到法官不同,白江是从学者转行为检察官,对于白江检察官的履职情况,您怎么看?
张本才: 白江是去年我们首次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级检察官工作后,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选任到市检察院二分院担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是位非常优秀的同志。
从优秀的律师、学者中遴选法官、检察官,无论是方向还是手段,都没有问题,旨在引进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充实法官、检察官队伍。树立标杆,就要有关注度,大家热议就说明在关注这个事,就会促进这件事情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这也是一项新的制度,需要不断完善,长远来看,会有越来越多的优秀法律人才选择进入体制内,投身司法改革事业,这是一件好事。
记者: 社会对反腐败高度关注,最高检的报告也用不小的篇幅述及反腐成绩单。2015年,上海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取得了怎样的成绩?
张本才: 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上海检察机关为例,去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401件476人,其中,案值在100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案件88件104人,同比上升51.7%;立案侦查局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51人。同时积极开展“天网”行动,成功抓捕10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包括1名“红色通缉令”境外逃犯。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精神,高举反腐利剑,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保持办案规模整体平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