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开提滞港“海淘”货柜 律师认为客户可要求赔偿
东方网1月21日消息:日前,“上海邮政因欠费积压287个集装箱、约7万件海淘产品滞留港口3个月”的消息被广泛转发,记者昨天从上海速递物流有限公司EMS了解到,经与上海海关、上港集团沟通,EMS昨起已开始前往港口提取这批集装箱,争取最快本周、最晚在2月初将海淘包裹送达消费者手中。
上海邮政EMS介绍说,2014年10月24日,上海邮政EMS接到合作海运代理报关公司通知,上海海关拟对10月23日之后从日本发运至上海口岸的海运集装箱邮件监管方式进行调研和调整,期间暂停办理相关邮件清关手续,由此造成301个进口海运集装箱滞留上海外高桥港区。上海海关于2014年12月15日允许办理清关手续,当日,EMS提取了14个台湾地区、新加坡进口的海运集装箱并进行投递。但在暂停办理相关邮件清关手续期间,国际邮件产生了滞港费,导致EMS拖欠上港集团滞港费和船务公司相关费用达800万元。
对此,上海海关表示,2014年12月15日收到邮政企业对301箱滞留港区邮件的整箱放行申请,并当即完成整箱放行手续。随后,其中14箱邮件提离港区,剩余287箱至今未提取。海关高度关注邮件积压情况,配合邮政企业尽快寻求解决方案,并通过加派人手、加班加点等方式支持邮政企业处理积压邮件。海关同时承诺,邮政企业将邮件送至海关查验后,海关3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关手续。
针对邮件滞港产生巨额费用的问题,EMS、上海海关与上港集团协商,上港集团从客户需求出发,提出可由EMS出具保函先提货、再付费。
据悉,该批滞留邮件约9万件,外省市进转邮件约占60%,约5.4万件,上海市邮件占40%, 约3.6万件。
上海三石律师事务所庄毅雄律师认为,EMS欠用户一个说法,一些物品是时鲜类型或者超过一定时间就无法满足消费者目的的,可以要求EMS不仅赔偿相应的货物损失,而且也可追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