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组织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安全大排查

27.01.2015  18:38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加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保障“春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市质监局决定于2015年1季度组织对本市机动车安检机构开展安全大排查。
  此次排查重点是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技术人员、检验设备、检验设施、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等能力条件能否持续维持,包括检验和管理人员资质是否符合条件;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检定合格或校准;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风险责任意识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等。其中,对涉及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的安检机构将进行重点检查。
  本次机动车安检机构安全大排查分3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清理阶段。机动车安检机构对本机构检验设备、检验人员、管理制度、检验环境、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等情况对照《机动车安检机构安全大排查自查表》进行自查。二是全面排查阶段。各区(县)质监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化监管原则,深入所有机动车安检机构,采取集中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特别要加大暗访检查力度,对管辖区内的机动车安检机构开展每月2次以上的安全大排查。三是督查互查阶段。市质监局将组织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型检验量较多的机动车安检机构及相关区(县)监管部门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