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歌曲征集活动的通知

25.07.2014  19:34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宣教部、各区县工人文化宫: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文艺工作者深入职工创作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增强职工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能力,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上海职工文艺创作,促进广大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市总工会将开展歌曲创作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7月30日至9月15日截止。

  二、主题

  中国梦、劳动美

  三、征集内容

  1、歌曲歌词

  2、歌曲成品,包括词和曲

  四、征集对象

  各级工会要积极申报,职工个人也可申报,须经所在系统工会推荐

  五、创作要求

  1、体现主题性:应征歌曲的词和曲应围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反映劳动者火热生活和工作场景,彰显广大劳动者理想追求、精神风貌和劳动激情,诠释劳动的价值、再现劳动的和谐和付出、抒发对劳动的感悟。

  2、体现艺术性:曲调旋律优美、节奏明快、富有时代气息,歌词简洁明快,琅琅上口,适合独唱、合唱等形式,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体现多样性:着力挖掘一线职工、农民工、新上海人和白领等各类职工群体,在城市建设、工作岗位、多彩生活中的时代风采和闪光点。

  4、体现原创性:必须是近年来原创作品,便于传唱,便于普及推广,能广泛使用于各类群众性职工文化活动、文艺演出。

  六、提交方式

  应征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征集申请表格(见附件)

  2、应征歌词须提供歌词一式三份

  3、应征歌曲须提供歌词、歌谱一式三份,歌曲校样(CD)

  七、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特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励;

  2、优秀歌曲将在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职工文化展演周首场演出上进行展示演出。

  八、申报办法

  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应积极发动所属系统、职工个人参加征集活动;

  2、市总工会咨询热线:63232646;

  联系人:高国强、宋昶(市总工会宣教部)

  3、应征作品和表格须在2014年9月10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上海市工人文化宫(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120号507室

  联系邮编:200001

  联系人:赵雅妮

  联系电话:6322509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九、有关说明

  1、应征人送达或邮寄的有关资料概不退还;

  2、应征成品歌曲须经词曲作者同意后申报;

  3、市总工会有权决定歌词、歌曲的修改方式和作品的使用方式;

  4、市总工会宣教部和市工人文化宫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中国梦、劳动美”歌曲征集申报表   

  上海市总工会宣教部(代章)

  上海市工人文化宫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