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25.05.2015  18:35

沪农机[2015]17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监理部门,市有关单位:

  “三夏”农忙在即,为确保今年“三夏”期间各类农机具安全技术状态良好,整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我办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区(县)及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市级管理部门组织督导抽查。

  二、检查时间

  5月25日~6月20日

  三、检查要点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建设情况;

  2、在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车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情况,设施齐全、有效情况;

  3、农机仓库、油库、配件库、维修间等场所的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用油、用电和机具存放和作业、转移安全操作情况;隐患排查和事故防范情况;

  4、农机无牌无证作业、违规载人、酒后驾驶、使用非标农用挂车、擅自改装农业机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四、市级督查小组名单

  领导小组  组长:施忠    副组长:夏海荣  朱敏

  工作小组  第一组  组长:郑雷  成员:王学云  黄辉  负责区县:嘉定区  宝山区

  第二组  组长:孙月星  成员:胡栋梁  陈欢  负责区县:松江区  青浦区

  第三组  组长:颜建中  成员:陆建华  王思静  负责区县:浦东新区  闵行区

  第四组  组长:袁益明  成员:刘波  楼勣炜  负责区县:金山区  奉贤区

  第五组  组长:郭庆清  成员:刘利光  甘俊彦  负责区县:崇明县  光明集团  上实公司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2、市农机化办将组织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农机鉴定推广站有关人员结合区(县)、单位自查情况,开展抽查和动态检查;对于安全隐患突出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将通报区(县)农委。

  3、各区(县)、单位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请于6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办,“三夏”农机安全生产总结请于6月20日前报送至我办。

 

  联系人:王思静    电话:23117107    Email:[email protected]

 

上海市农机化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