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17.08.2016 23:32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推进教育公平,会议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确保政策落到最贫困家庭的学子身上。(摘自:中国教育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7.08.2016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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