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出台  

21.06.2018  13:55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确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相关出版物、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不同比例的先征后退,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这一通知下发后,2013年年底下发的《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同时废止。在财税〔2013〕87号文中规定的执行日期是,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这就意味着,时隔半年,在行业热切盼望下,税收优惠延续政策终于出台。

   利好:税收省一分 打造精品利润空间多一分

  根据财税〔2018〕53号文,这是一项对报刊、印刷、发行单位具有普惠的政策。

  出版社执行的是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我们真是由衷地高兴。”中共党史出版社社长汪晓军听闻免税政策出台后,如此向《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表示。由于纸张价格连涨、渠道折扣压力,出版社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免税政策的延续无疑减轻了出版社的负担。正如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社长刘佩英所说,“省下来的每一分钱都很宝贵。”

  汪晓军告诉记者,对于中共党史出版社来说,每年获得的退税近200万元。“这是一个重要的激励。毕竟,出版社的利润是靠一本一本出版物销量累积起来的,百万元的退税,那得折合成多少本书刊啊!”汪晓军如此感慨。

  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社长张克文算了一笔账,以2017年为例,安少社的增值税是800万元,免税政策减免了400万元。“去年由于纸张涨价,安少社‘损失’了1500万元的利润,再加上面临电商打折等多重压力,在这种境况下,免税政策无疑给我们带来了一场“及时雨”,让我们有更多利润空间打造少儿精品读物。”张克文说。

  对于发行业,尤其是小体量的民营发行业来说,这一政策不仅是“及时雨”,甚至是“救命符”。从财税〔2013〕87号文开始,才将过去只有新华书店享受的税收优惠扩大到包括民营发行在内的整个发行行业。

  安徽安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程家学说,现在图书批发环节的利润基本维持在5%至8%之间,如果按照以前10%的增值税缴税,可能大部分书店难以生存。“对于民营书业来说,税收优惠大大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让民营书业实现‘轻装上阵’。”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非国有书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徐登权如此表示。

  过去几年,因为免税政策的实施,安徽安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免去税收100多万元。程家学说,这极大地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公司员工从原来的二三十人发展到七八十人,销售码洋也提升到五六千万元。

  传统纸媒正在转型升级。泰安日报社社长、泰安传媒集团董事长戴冰说,税收优惠延续的3年时间,也是传统媒体未来定向的关键3年,希望传统媒体能稳住阵脚,留下真章。

   反哺:不把减税当依赖 增强核心竞争力是关键

  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自财税〔2006〕153号文颁布以来,已经延续4次,覆盖期限达15年。对于行业来说,并没有躺在税收优惠的椅子上睡大觉,而是将减免的税收用于转型升级,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副总经理肖金和说,几年来,受惠于免税政策,安徽新华发行集团传统业务得到良好发展,一般图书近3年复合增长率为11.54%,集团营业收入近3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以上,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徐登权认为,财税〔2013〕87号文让困境中的民营书业迎来了新曙光,5年来,通过享受政策红利、积聚力量,一大批民营书业企业纷纷进军资本市场,新经典、世纪天鸿等成功上市。

  而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下发之时,出版发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

  在徐登权看来,新的免税政策将会吸引更多优质资源进入行业,企业也能够拿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中去,同时也促使企业规范管理,避免恶性竞争,助力行业生态健康发展。

  中国期刊年鉴杂志社常务副社长、主编段艳文提到,新的免税政策将激励全国期刊出版单位将更多资金用于期刊质量提升和推进融合发展实践中,期刊发行企业也会将更多资金用于人员培训、发行网点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

  《儿童文学》主编冯臻说,期刊面向少年儿童,基本采取的是低定价机制,免税政策有力地保障了少儿报刊在以抓好优质内容为核心,为少年儿童提供高品质、高品位的精神产品基础上有序地发展。

  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王燕品估算,新的免税政策可使河北新华每年减少数千万元的税收。河北新华会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门店升级改造、网点延伸、硬件设施改善、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程家学说,安邦文化公司也准备将减免税收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拓宽营销渠道,进行升级改造,努力成长为一家优秀的民营企业。

  对于出版社来说,汪晓军提醒,不要将这个又三年的“免税大礼包”当作变相“等靠要”的心理依赖,“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是关键。他认为,出版社要根据自身的体量、能量确定发展方式,有多大体格,做多大事体,发展到多大规模,应当心中有数。比如中共党史出版社,如果不谋发展规模,但求发展质量,应该是个好思路;清醒认识“做强”为要,才可能把“免税大礼包”当作刺激推动自身踏实前行的实实在在的助力。

  刘佩英也认为,接下来更为重要的是出版业的自强自立。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要进一步明确为学者服务、为科学研究服务、为国家战略服务的定位,加强读者需求以及营销渠道研究,做好垂直领域的知识服务,如此方能在竞争中找到生机并强大自己。

   期待:税收优惠长期稳定 更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

  记者了解到,此次这一政策最终落地的背后,离不开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努力。

  2017年,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联合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完成了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发行司关于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效果的研究课题。其中,2017年7月举办了《图书批发零售环节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果研究》课题民营发行企业座谈会,邀请各方提出了重要的意见与诉求。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整合各方需求,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报送了关于继续延续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工作建议。2018年年初,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务司通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有关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报到国务院。

  “领头羊棒棒哒!感受到了书业大家庭的温暖。”晓风书屋老板朱钰芳的这句话道出了大家的心声。

  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已经延续4次,每次延续的期限为2—3年,2013年延续5年,算最长的一次。因此,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提出了《关于出版(文化)税收优惠政策法制化、常态化的建议》,希望把出版(文化)税收优惠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研究员鲍红也认为,相比于直接的财政补贴,对于文化产业的扶持,更好的办法是税收减免。因为它对企业更公平,而且有较强的市场导向和市场检验功能,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活力。“税收优惠政策的长期稳定,更有利于稳定行业预期,促进文化发展。”鲍红如是说。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