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与法律不协调都要废止或修改 国务院启动文件清理工作

01.04.2015  09:1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国务院决定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这是本届政府部署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创新性工作,体现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要求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现实需要,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坚持依法清理,凡同宪法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不协调甚至相抵触的,都要废止或修改。

  二是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对不符合形势发展要求的文件内容,都予以修改完善。

  三是着力保障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审查包含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方面内容的文件,凡于法无据、有损群众合法权益的,都要抓紧废止或修改。

  四是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五是做到立改废释并举。

  这次国务院文件清理计划用三年时间分阶段实施,清理一批公布一批。目前,清理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