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药品再加工 转卖牟利被起诉
现如今,一些药贩子将目光盯上了废弃药盒和过期药品,将各种废弃、过期药品、药品空瓶、包装盒再加工成“新药”转售牟利。日前,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嫌疑人孙某被宝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孙某虽没有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但多年以来,孙某一直在从事药品批发、销售方面的生意,对药品行业的各种门道都一清二楚。
2012年夏天,在和朋友的一次闲聊中,孙某得知目前在那些非正规渠道销售的药品中,有很多都是所谓的“二手药”,就是将过期的药品重新包装后进行销售,利润空间很大。正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朋友的这番话让多年来从事药品生意的孙某灵机一动,意识到这确实是条“发财的捷径”。
“很多人在用完药后都会将空的药盒丢掉,还有一些没用完的过期药品也会被丢掉,两者结合,重新加工后便能制成新药。”案发后,孙某对检察官交代说。
自2012年10月起,孙某便承租了宝山一家小型仓库作为“工厂”,专门用作回收各种废弃、过期药品、药品空瓶、包装盒等。为了更多地搜集到这些物品,孙某还与附近的几个废品回收站达成了合作关系,承诺高价回收上述物品。由于价格相对较高,附近的废品回收站便也很乐于将收到的各种废弃药品盒、包装盒等卖给孙某。随后,孙某便会将那些收集来的物品进行加工处理,更改药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制成“新药”。重新加工完成后,孙某便会以相对便宜的价格将那些“新药”卖给一些私人诊所、小药房等地。
“如果同类药盒实在找不到,即便在内外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也能将药销售出去。” 孙某到案后交代。
2014年10月14日,接到群众举报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将孙某的“工厂”查获,当场缴获铝碳酸镁片等142种共计9533件药品、药品包装盒721件、空药瓶1170件等。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孙某回收各种废弃及过期药品后更换包装,并向小诊所等销售的行为属药品生产行为,其生产经营的药品均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涉案药品均应认定为假药,故宝山区检察院审查后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将孙某提起诉讼。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在医院、街道等地经常看到有人高价回收各种药盒及过期药等物品,这表面上看起来一举两得的事,实际上隐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就像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孙某一样,很多犯罪分子有可能就会利用那些废弃的药盒及药品制成“二手药”后重新流入市场。这些“二手药”可能无任何疗效,给患者服用轻者会延误治疗时机,重者可能会引起其他疾病,危及患者生命健康。因此,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不要轻易将废弃药品、药盒等卖给其他人,废弃药品或药盒最好销毁后再作处理,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