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北京现代4S店购车被骗 店员态度傲慢不负责

03.11.2016  09:34

  欢迎收听东方传呼,我是记者陆兰婷。东方传呼热线电话6276270日前接到听众朱先生的来电反映,他北青公路上的北京现代4S店购买车辆时,之前和销售员再三向销售人员表示,不希望拿到展示厅里的车辆,销售人员满口答应,但是提车时发现还是展示车辆。

  朱先生说,他分别在10月2号和3号去北青公路的上联兴北京现代4S点看车,然后订购了一辆索纳塔九的新车,并当场支付了所有车款。

  [我去的时候那辆车就在展厅里面,而且我拍了车架号了,我跟他说的是你不要给我展车给我,他答应不给我展车,当时合同上是没有写,但是和他口头上说的,而且给他打电话的时候电话上录了音了。]

  没想到在10月26号提车时,4S店给他的还是那辆展示车。

  [找到他们经理,他们展厅里出来的时候说话很拽的样子,很傲慢。他说他不会给展车给你,非说你这辆不是展车,我手机上拍的那个他说你不用给我看看了也没用,他说你们有录音又怎么样,我手机上拍的有照片他说你有照片又怎么样呢?]

  在双方闹的不愉快的情况下,朱先生拨打了110。记者联系了联兴北京现代4S店,售后服务一位姓晏的女士说,

  [记者:如果是展车的话销售出去是不是要跟客户说明的?

  晏女士:是展车肯定会跟他说的呀,这个业务员现在已经离职了跟他说了没说我们现在也不知道。]

  而销售经理胡先生对卖给朱先生的车是否是展示车辆也不知可否。

  [我们从头到底从来没有说过展车是不能销售的,在付钱之前车都是给他看过的,而且他在车的确认单上都已经签过字了,所以也不存在什么展车不展车了,那么退就退了我的公司损失很大,我保险也给他做好了,他一定要说这个车是展车呀,我就不计较了,就是一张照片能证明是展车还不是展车,

  那么是不是展车啊!

  是不是展车因为这个情况我也没有具体了解过。]

  市消保委法务部主任汪鸫表示:4S店卖车前有义务将展示车辆的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应该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来履行,既然消费者不买这个展车,而且商家已经答应不提供这个展车。第二,商家在履行汽车消费合同的过程当中,它给消费者提供了展车,他还是要把这个情况告诉给消费者,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消费者,如果与商家有特别约定的话最好不用口头的方式,最好在合同的空白处加以背书。]

  感谢收听今天的东方传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