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学生获批2016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代偿补偿及教育资助

22.06.2017  03:22

  为鼓励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2011年秋季始,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应征入伍2009年开始实行代偿),退役后回原高校复学的在校生实行学费国家资助。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度中央部属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通知》,我校共有15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获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后复学学费国家资助学生,总金额19.45万元。其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获批补偿代偿为10人,总金额为12.65万元,原在校生退役复学获批学费国家资助5人,金额为6.8万元,教育资助按学年冲抵学生学费。另,我校首次1位学生因退役后考入我校,获批教育资助1.2万元。所有资助金额现已陆续办理发放中。

  我校从2009年始,总计已有7批次共计61名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后复学学费减免获批,总金额为88.30万元,并已于获批当年一次性发放完毕。


文、来源| 学生资助中心贷款办  编辑| 刘露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