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对不缴公积金单位罚款 或记入诚信档案

18.12.2014  15:07

  面对公积金额度的持续紧张,广州将目光放在“开源”。昨日起,《关于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通告》,单位不给员工买公积金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并将纳入诚信记录。《通告》还明确,自由职业者也可缴公积金。

   欠缴要在半年内一次性补清

  今年以来,广州遭遇罕见的公积金额度紧张。本月5日,广州市政府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会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称,“这是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3年来首次召开全市性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强调,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扩面工作,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

  《通告》明确表示,单位应当为所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未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足额补缴。否则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责令其整改,并处以最高5万元罚款。

   劳动合同要写明公积金条款

  《通告》共17条,拟作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市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通告》主要是对现行规定的梳理,并无突破,但在自由职业者可否缴公积金、劳动合同中关于公积金条款及违法结果运用等三个方面有所细化。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必须为其所有在职员工买公积金,但对像自由职业者、基金会等可否缴存则无明确规定,而《通告》则以“其他社会组织及其个人也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条款方式,提供了缴纳的依据。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解释,“由于缴纳公积金部分,可以免交个税,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贷低,现实中像开网店等自由职业者也有缴公积金的需求。这次明确后,有这个需求,去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开户缴存即可。

  此外,《通告》还明确,人社部门制发的劳动合同范本应当具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条款,未使用劳动合同范本的单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涉及劳动报酬的集体合同,应当具备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款。在违法结果运用方面,《通告》要求,公积金中心要每月在门户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体上公布不缴、少缴或逾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违法信息,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这些违法信息纳入单位的诚信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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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公积金怎么缴?

  答:公积金缴存分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当月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由双方协商,但无论是个人缴存比例还是单位缴存比例,最低都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20%。

  问:公积金要什么时候缴?

  答: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单位不缴怎么办?

  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据《通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