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6岁女童广场公厕内遭15岁少年猥亵
原标题:6岁女童广场公厕内遭猥亵
犯罪嫌疑人年仅15岁,目前已被警方留置
华商报讯(记者卿荣波)小女孩身体上的伤痕,一段时间后可能会恢复,但小女孩心灵上的伤痕,或需要一辈子的时间去愈合。
猥亵女童的公厕距离摊位只有
五六十米远
8月1日下午6时许,6岁的妞妞(化名)由父母带着,从长安骑车来到城南明德门附近的一个广场上摆地摊,妞妞没人带,她的父母只好带她来,父母忙时,她要么在旁边帮些小忙,要么自己在广场上玩。
这里的广场禁止摆摊,一般下午6时以后,才陆续有人来。妞妞的父母是西府人,来西安创业,租住在长安。
带着孩子创业,也是很多身在西安的外乡人的一种生存模式。
广场并不大,摊位在中间偏东的位置,广场内还有供锻炼用的联合器械,在摊位的西北方向,是妞妞常去玩耍的场地。
下午6时10分,妞妞在父母的视线中独自前往联合器械玩耍,但随后,妞妞却消失了。“想着肯定就在广场玩呢,我们一阵忙,就疏忽了。”妞妞的爸爸说。
20分钟后,妞妞跑回来,浑身颤抖。她的哭声让父母心碎。
妞妞断断续续地叙述完毕后,父母有些晕厥了,因为,在消失的时间里,孩子遭到一名男子的猥亵。而事发地就在广场的公厕里,紧邻着朱雀路,和摊位也只有五六十米的距离。
妞妞的父母选择了报警。
外阴受伤严重小女孩手术两个多小时
下午6时40分,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东仪路派出所接到报警,一方面尽快将小女孩送往医院;一方面前往事发广场展开调查。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因为妞妞的外阴大量出血,仅手术就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手术时,孩子的父母蹲在手术室外,不断哭泣着。
警方连夜调取广场周围的监控。昨日上午,分局刑警队也介入调查。昨日中午12时许,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刘某,今年15岁,住在明德门附近。初中未毕业就已辍学,无业。刘某交代的对小女孩的猥亵过程让民警觉得震惊。
10分钟的猥亵公厕内没人听到动静
案发当日下午,在广场内联合器械附近看到妞妞后,刘某以带她玩为由,骗取了妞妞暂时的信任,随后将妞妞带往广场东侧的公厕,在公厕门口的台阶上,遭到妞妞的反抗。这时,刘某强行将小女孩带进公厕。
公厕每一个厕位都有门,就在一个厕位狭小的空间里,刘某对年仅6岁的妞妞实施了长约10分钟的猥亵。随后,刘某逃窜回家。
昨晚8时许,事发的广场上还有锻炼、散步的人群。华商报记者对常在广场上散步的市民进行了询问,大家都说妞妞父母两口子摆地摊的时间不太长。最近两三个月内,常看到那个小女孩,很可爱、很活泼。对于妞妞的遭遇,有市民表示非常震惊。
事发公厕负责保洁的师傅说,事发时,他恰好离开,并不知情。
雁塔警方证实,民警走访时发现,事发时并没人听到动静,“这也可能和妞妞的年龄太小有关,没引起大家的注意。”
目前嫌疑人被留置
昨晚11时许,华商报记者从雁塔警方获悉,截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为涉嫌猥亵还处于被警方留置的状态。民警说,初步调查显示,犯罪嫌疑人仅是猥亵,未构成强奸,所以还未对其实施刑拘。
尽管如此,妞妞的伤势非常严重。警方介绍,根据妞妞的伤情和医院的诊断证明,警方将根据法律规定是否以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拘。
警方也提醒广大家长,暑假期间,一定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