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土资源厅:房屋续期问题要等中央定政策

20.04.2016  10:11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刘军 通讯员 胡志慧)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涂高坤昨日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就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闲置等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针对房产到期需补交地价的问题,涂高坤表示,广东绝大部分的住宅的使用年限距离到期还有相当一段时间,请市民无需担忧。

   关于土地使用权年限

   绝大部分住宅地远没到期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份,温州一市民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房产证和契证后,买卖双方去过户土地证时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只有20年,而且已经过期。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该事件随即引发市民高度关注。

  昨日,涂高坤对此回应,目前广东不需要有这个担忧,“广东土地出让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除深圳部分情况外,目前其他地方土地年限还没有到期的。

  省国土厅副厅长李俊祥也解释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最高年限分为70年、50年、40年。就广东乃至全国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住宅地目前实际上的使用年限都是二三十年,真正到达70年的最高年限起码还有三四十年时间。“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到期的时候自动续期,自动续期没有讲什么条件。

  “今后国家在研究时会考虑一个总的平衡问题。”李俊祥表示,无论温州、深圳,当地都只是一种尝试。“地方最多只有建议权,没有制定权。”涂高坤指出,续期的问题,省国土厅正在等待中央制定政策去执行。

   关于土地闲置

   金沙洲有地块7年未开建

  不少市民反映,现居住10万人的金沙洲至今没有上规模的综合商场。但据了解,金沙洲大桥西面2009年已被市城投集团圈地用作商业用途,但由于多年来一直没有开发,荒草、灌木已长到两层楼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需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需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然而,该地块闲置已有7年,国土部门既没有征收土地闲置费也没有收回土地使用权。

  涂高坤表示,“土地这样浪费是令人非常惊讶的,尤其在广州这样宝贵的地方更加不应该。”该地块所属管理部门白云区国土局的郑副局长回应,“我们要回去调查一下具体是哪一块地,对于土地的权利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再答复。

  涂高坤分析称,闲置土地有两种原因,一种是政府的原因,原来承诺的基础设施和基础建设的条件没有达到,但如果是政府的原因,不能算是使用单位闲置;另一种原因是用地者的原因,可能符合条件,也约定好开工时间,但有其他的利用想法或是因为市场原因迟迟不开工,这便导致出现了闲置土地。之后,涂高坤要求郑副局长,“马上核查这个土地的原因是什么,马上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