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宜市政府告狱中富翁追讨国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伟龙) 12年前,一个资不抵债的水库电站进行国企改制,随后信宜市政府一名前市委常委和该市一名亿万富商因不正当金钱往来,先后锒铛入狱。
去年3月,信宜市政府认为富商及其公司非法获取水库电站,将正在狱中服刑的富商告上法庭,欲讨回水库电站所有权。近日,这场特殊的“官告商”案件在茂名中院开庭,庭审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政府表示既然有“官商交易”,当年的合同就应该无效;而取得变电站的富商则坚称自己是合法竞得变电站。
缘起:
官商勾结双双入狱
政府欲追回变电站
据了解,扶曹水库电站原为信宜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是茂名信宜目前装机容量最大水库电站,12年前因负债累累、资不抵债,政府被迫实施国企改制,资料显示,2004年1月,信宜商人岑兆荣与茂名商人梁均文等人联合成立的富力公司最终获得改制资格,与政府签订了《信宜市扶曹水库电站整体转让合同书》。但因在水库电站改制过程中存在行贿受贿问题,时任信宜市委常委、电站改制领导小组组长张肖平和岑兆荣双双入狱。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两人的判决书中称,在扶曹水库改制过程中,张肖平为了让富力公司获得参与改制资格,向富力公司的股东岑兆荣透露改制方案、不公开招投标、设置高额保证金以及延迟公布保证金额等手段,帮助富力公司最后成功成为扶曹水库电站改制中标者。
随着二人的入狱,扶曹水库电站的老员工们多年来一直在为扶曹水库电站收回国有而努力,在他们看来,曾在任官员与富商既然有不正当金钱往来,那么当年的转让合同就应该无效。
2015年3月,信宜市政府正式向法院起诉富力公司及其股东岑兆荣等人,起诉书称,信宜市政府认为,总价值8523.33万元的扶曹水库电站等属国有资产,富力公司及其股东岑兆荣等人是以非法手段获取,要求法院判决2004年1月双方签订的《信宜市扶曹水库电站整体转让合同书》无效,所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
庭审:
原告认为合同应无效
被告坚称政府该守约
4月22日,这起备受关注的“官告商”案件在茂名中院开庭。原告信宜市政府的代理律师称,所有诉讼请求均在起诉书上,庭审中不再重述,他们认为,当年的转让程序不仅违规,岑兆荣和张肖平的非法金钱往来也对转让起到直接作用,因此应判决转让合同无效。
而富力公司代表梁均文则在法庭中大呼不公,他直言政府没有“契约精神。”其称,当年的国企改制势在必行,竞标中有5家公司投标,因此不存在通风报信问题,再有,富力公司所有的转让、接收手续都是合法有序进行,因此政府如今站出来说要收回,实在令其愤怒,“如果现在仍是亏损的,那是不是我们也可以告政府骗我们的钱”。而被告代理律师则表示,富力公司不仅偿还水库电站债务就用掉了1.29亿,以此也可以证明转让合同的合法性。
由于诉辩双方展开激辩,审判长最终选择休庭,案件有待法院进一步核查与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