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与创新》成果获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17.09.2014  11:15

日前,教育部公布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我校由杜志淳教授主持,刘晓红、唐波、许爱东、王瑞山、张毅参与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与创新》成果喜获二等奖。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设立于1989年,每4年评选一次,是我国高等教育教学的最高荣誉,与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并称为我国四大国家级奖励,代表着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我校此次获奖集中体现了学校多年来法学教学改革的特色和成果,标志着我校本科教学改革的扎实推进与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