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财政局扎实推进2015年预算管理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崇明县财政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以推动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促进崇明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贯彻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2015年,崇明县财政安排预算做到了“三个严控”。第一,严控项目支出规模。除保证已确定的重点支出外,严控一次性项目支出,实行经常性项目支出零增长。第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实行支出零增长。第三,严控行政经费支出,包括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配置等支出,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二是细化预算编制,统筹存量资金安排。第一,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全部分解落实到基层预算单位和具体用途。第二,发挥定额标准对预算安排的支撑作用。第三,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入挂钩事项,据实安排。第四,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预算安排相结合。第五,把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2015年底部门结余资金全部由财政统筹。
三是重视支出绩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进一步树立绩效理念,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按照上级财政和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5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要求达到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45%。
四是依法行政,严格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崇明县财政局严格执行县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
接下来,崇明县财政局将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优化预算管理,加快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各项工作,着力构建科学透明的预算支出决策机制、规范完整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高效有力的预算约束管控机制和扎实长效的厉行节约机制,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财政保障和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