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新增三项内容

27.04.2015  17:57

  2015年,长宁区财政局拟对全区69家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监督检查。与2014年相比,除预算收支、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外,今年新增三项内容。

  一是新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检查。选定政府购买服务中残疾人服务、法律调节、关爱儿童等领域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区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办法深入执行。

  二是新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检查。对区发改委、区体育局、区新泾镇等5家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掌握被检查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落实情况,不断加强完善预算单位内控规范建设,提高内部财政和财务管理实效。

  三是新增硬化预算约束类检查。根据市财政局和区委有关部署,对部分预算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存量资金结转结余情况和“八项规定”贯彻情况等进行专项监督,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基础管理。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