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04.05.2015 16:14
本文来源: 统计局
各主管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5年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本市统计从业资格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人员亦可参加考试。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 会计与统计核算 、 统计实务 专业 大专 ,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二)组织形式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本市在市中心设唯一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教材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推荐教材及收费:《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20元,《统计法基础知识》15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学习指导》15元,《统计法基础知识学习指导》15元。 (四)考试日程 2015年9月20日。具体时间安排: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考试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黄浦区威海路48号1106室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 29日 (9:30-11:00 ; 14:00-16:30)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015年)1份 (见附件1,也可在《上海统计网》--“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栏目中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外框不大于35mm×50mm)1张; 4.具备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合格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七)市统计教育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杜老师 53851533;杨老师53857213;薛老师 33303373 上海市统计教育中心 二O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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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统计局
04.05.201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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