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2016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18.09.2016  15:32
沪粮调〔2016〕96号

各区粮食局(署)、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粮食企业:

  今年秋粮收购在即,抓好粮食收购是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清情况,早做准备,把握好今年秋粮购销形势

  今年全国秋粮生产形势总体较好,如后期没有大的自然灾害,预计仍是一个丰收年。今年本市粳稻生产呈“二减一增”特征,播种面积、总产同比略减,亩产较去年略增。

  当前国际国内粮食市场仍然低迷,国内粮价下行压力较大,粮食库存居高不下,粮食收储矛盾突出。今年国家继续实施粳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粳稻市场“政策市”特征依旧,各区粮食局(署)要加强分析研判,积极开展调研,全面摸清本区域粮食生产、收购及仓容等情况,早准备早部署,准确把握今年秋粮购销形势,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努力确保今年本市秋粮收购市场平稳有序。

  二、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市场主导作用,多措并举缓解收储压力,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稳定

  各区粮食局(署)要密切关注本区域粮食收购市场情况,做好粮食收购工作预案,主动向区政府汇报收购工作、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应对措施,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要督促粮食购销企业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抓紧做好收购仓容、人员、资金、计量器具等准备工作,特别要多措并举及早做好仓容准备工作,缓解收储压力,保障农民售粮顺畅;要加强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产销对接,拓宽农民售粮渠道,促进加工企业与区粮食购销企业的购销合作,缓解粮食购销企业的收储、销售压力,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稳定。

  三、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

  各粮食收储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格执行国家质价标准,坚持依质论价,准确计量,不打白条、不克扣斤两,不限收、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粮食。要规范粮食收购流程,在收购网点显著位置公示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作价规定,摆放粮食等级标准参考样品,让售粮农民明白放心。要提高为农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合理安排收购时间,尽量减少农民排队时间。针对可能遇到的连续阴雨天气,区粮食局(署)督促有关企业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千方百计为售粮农民提供晾晒场地、烘干服务等,减少农民产后损失。

  四、加强粮食入库质量管理,做好收购期间安全生产管理

  各区粮食局(署)要高度重视粳稻收购质量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监管。有关粮食收储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切实做好收购各环节的粮食质量检测工作,严把粳稻收购质量关。同时,要切实抓好收购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收购现场人员、车辆和设备的安全监管,维护好收购现场秩序;加强对收购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和保养,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好防台防汛防火工作,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做好秋粮收购统计工作

  各区粮食局(署)要切实抓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对辖区内粮食收购主体的收购资格、收购活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收购政策、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予以依法严肃查处。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对售粮农民来电(信)反映的问题或诉求,要及时回应并妥善解决,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维护好社会稳定。

  各区粮食局(署)要按照“有购必统、有统必报”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提高粮食收购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从今年10月18日起,通过“上海粮食网”及时报送秋粮收购数量、价格等情况,做到不迟报、不漏报,确保秋粮收购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上海市粮食局

2016年9月13日